内部控制管理是不可能绕过组织管理而单独得以健全和有用运行的。
财务部等五部委2008年5月宣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后,随后在2020年5月财务部制订宣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作为企业内部控制18个应用指引的第1号,足以体现出“组织管理”这个底盘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有用性的主要职位。一方面只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架构才可以增进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流程的建设和落地,脱离了组织底盘的制度流程无异于沙滩上建高楼一样;其次,健全完善的组织架构可以有用提防和化解种种舞弊危害;第三,健全完善的组织架构可以为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提供主要支持。
项目实践批注,我们基于内部控制视角下的组织管理和HR专业视角下的组织管理思绪,简直差别。作为企业管理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组织管理的强弱对后续内部控制制度流程系统的影响是至关主要的。
凭证内控指引的要求,企业在确定部分及岗位职责分工历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疏散的要求。不相容职务通常包括:可行性研究与决议审批;决议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视检查等。人力资源部分也清晰并在组织设置中思量了“制衡性原则”,但由于没有深入到各营业环节去深入梳理剖析,以是导致“原则和现实”成了两层皮。
和风细雨般的点滴事实,胜过了高峻上的理论说教和人情关系,HR管理团队也熟悉到内部控制不是纯粹财务或营业方面的事,与组织管理更是密不可分,缺少了组织底盘的内部控制是不可能有用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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